近日,淮北礦業紀委下發通知,重申嚴禁黨員干部操辦“升學宴”有關規定。
通知強調,黨員干部一律不得利用子女升學之機操辦“升學宴”,確需操辦升學事宜的,宴請對象只能限定于親屬范圍內,不準邀請單位同事、下屬及職權管轄范圍內的單位、工作人員和管理服務對象;不準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為組織操辦或發送請柬、口頭通知;不準為單位領導、同事主動組織慶賀事宜;不準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點等辦法變相大操大辦;不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不準利用公款和公車等公物操辦。各單位及黨員領導干部嚴禁用公款為入學新生(除扶持資助貧困學生外)送紅包、物品、有價證券等。嚴禁黨員干部用公車或利用職權借用企業、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送子女入學。
通知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越往后執紀越嚴。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支部)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新形勢、新常態,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決杜絕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反彈”。要加強宣傳引導,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組織學習宣傳《淮北礦業規范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嫁娶喜慶等事宜的規定》(淮礦辦發〔2014〕21號)。要精準做好本單位黨員、干部子女升學情況摸底排查,確保不遺漏一人。要落實包保責任,開展“一對一”教育監督,確保分管范圍不出現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兩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對頂風違紀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一案雙查”,對教育、監督和管理不力,分管范圍內的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升學宴”的,追究相關領導者的責任和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