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礦業紀委會同楊柳煤業嚴肅查處了楊柳煤業綜采一區違反財經紀律、工作失職的案件。經查,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楊柳煤業綜采一區原區長李某先后4次安排原團支部書記杜某收取區職工10人次的內部罰款現金2100元,沒有上交礦財務,用于綜采一區購買辦公用品、制作牌板、吃喝等。經楊柳煤業研究決定,給予李某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杜某免職并延長黨員預備期一年處理。
楊柳煤業綜采一區原黨支部書記兼車間工會主席王某,作為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不能認真履行教育監督責任,對區長的違規收取使用罰款行為失察,對吃喝行為不僅不予制止,且參與吃喝,工作嚴重失職。經楊柳煤業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對接受吃請的楊柳煤業經管部定額員賈某、計劃員邵某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檢查處理。責令參與吃喝人員退出全部吃喝款,并追回罰款上繳財務。
淮北礦業紀委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責令楊柳煤業分管生產、經營的兩名副總經理向集團公司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在楊柳煤業黨政聯席會和干部會上進行公開檢討;責令楊柳煤業紀委嚴格落實“一案雙報告”制度,對案件進行深刻剖析,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